經濟責任審計審計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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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審計目標
通過審計,全面摸清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對其所在部門、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當負有的責任,揭示存在的問題,分清領導者所應承擔的經濟責任,對其作出全面、客觀、公正的評價。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jiān)督管理,正確評價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促進領導干部廉政勤政和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為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干部考核管理提供決策依據(jù)。
二、審計對象和范圍
根據(jù)市委組織部委托書,審計對象和審計范圍如下:
1、xx同志任xx鎮(zhèn)鎮(zhèn)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審計時間范圍: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
2、xx同志任xx鎮(zhèn)鎮(zhèn)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審計時間范圍: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
3、xx同志任xx鎮(zhèn)鎮(zhèn)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審計時間范圍: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
4、xx同志任xx衛(wèi)生局局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審計時間范圍: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
5、xx同志任xx市經貿局局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審計時間范圍: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
四、審計重點和主要內容
一、財政財務收支情況
(一)預算的執(zhí)行情況和決算或者財務收支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和決算審計。此項審計是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基本內容。主要以真實性為重點,把握好三個關口或關鍵控制點,即預算的編制、預算的執(zhí)行和決算的編制。
(二)預算外資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情況。主要審查其來源是否合法,是否認真執(zhí)行了“收支兩條線”,有無隱瞞、拖欠、截留、坐支問題,是否嚴格按收支計劃使用資金并納入決算報表體系,有無損失和浪費等問題。
(三)往來帳項的管理和清理情況。首先審查往來帳項的真實性,要摸清往來帳項所反映的實際內容,是否存在收入掛往來科目的情況,其次是要重點關注資金數(shù)額大、時間長的往來帳項,尤其要關注呆帳、死帳的情況,是否存在資金損失掛往來的情況,對呆帳和死帳,是否采取必要的手段進行了認真、積極地清理。對于有問題甚至有個人行為的往來帳項,要摸清其來龍去脈,并在此基礎上認真分析原因,落實經濟責任。
(四)內控制度建立和執(zhí)行情況,即內部控制系統(tǒng)評審。通過評價內部控制系統(tǒng)來確定審計的范圍和適當?shù)某绦?,能夠顯著地提高審計的效率和質量;二是借助內部控制系統(tǒng)評價的結果,能夠有效地發(fā)現(xiàn)管理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和問題,并促進其加以改進和完善。
(五)專項資金的管理及使用情況。對該部分資金的審計,主要審查是否按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開支是否嚴格履行了審批程序,是否存在擠占、挪用和損失浪費的問題,資金的使用是否達到了預期的效果。
(六)資產管理情況。主要審查資產的日常管理是否到位,資產的產權關系是否明晰,資產的處置是否履行了相應的報批程序,是否存在因管理不嚴而造成人為丟失、毀損的情況,是否存在個人或小集體長期無償占用國有資產的情況,資產的處置中是否因處置不當而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國有資產的收益是否得以體現(xiàn)等。
二、投資項目及重大經濟決策事項
對投資項目的審計,首先要摸清投資的性質和種類,然后有重點地選擇幾個項目(好的和差的典型)有步驟地審計其可行性論證和立項情況,投資方案情況,資金來源和使用情況,項目預決算情況,投資效益及效果情況。對重大經濟決策事項的審計,首先也要摸清在領導干部任期內,都有哪些經濟決策事項,選擇重大的事項審查其決策的背景、決策的過程、決策的執(zhí)行和落實情況,決策的效果情況。以此來確定和評價領導干部的任期經濟責任。
三、行業(yè)經濟指標或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要把定性和定量兩個方面有機的結合起來考慮,即首先選擇一套能夠科學反映經濟成果的經濟指標體系,通過審計或采集,進行量化的綜合比較分析,在此基礎上,再作出準確的定性結論。必須結合本部門、本地區(qū)的實際,選擇使用那些最能綜合地反映領導干部業(yè)績的經濟指標。對于部門領導的經濟責任審計,要結合本部門的特點,圍繞本部門的主要工作任務,選擇財政財務收支數(shù)額較大、運作時間較長、政策性較強的資金,采取多層次、多形式的方法,收集數(shù)據(jù)資料,并在此基礎上進行匯總、整理、歸納和比較分析,以全面、準確的評價領導干部的業(yè)績或責任。
四、領導者本人執(zhí)行廉政紀律情況
通過對帳務的審計,審查領導干部本人是否違規(guī)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各項費用,是否存在私設“小金庫”為個人或小集體發(fā)放各種錢物的問題,甚至挪用、貪污公款的行為,是否存在個人長期無償占用、甚至侵占公共財產的行為。
五、審計組織和要求
(一)通過局務會討論,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按項目情況分五個審計小組,各小組組成人員為:
1、xx同志任x鎮(zhèn)鎮(zhèn)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組長:xx,成員:xxxxxxxx。
2、xx同志任xx鎮(zhèn)鎮(zhèn)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組長:xx,成員:xxxxxxxx。
3、xx同志任xx鎮(zhèn)鎮(zhèn)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組長:xx,成員:xxxxxxxx。
4、xx同志任xx市衛(wèi)生局局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組長:xx,成員:xxxxxxxx。
5、xx同志任xx市貿局局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組長:xx,成員,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xxxxxxxx。
(二)各審計小組務必于2006年5月15日至16日進駐被審計單位,并認真開展好審前調查,掌握詳細資料,報批各項目審計實施方案。
(三)在審計實施過程中,各審計小組應根據(jù)被審計單位實際情況,注意抓重點,對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重大問題或傾向性問題,要及時報告。
篇2
關鍵詞:經濟責任;風險導向;高校審計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9-0-02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發(fā)展
從歷史上看,經濟責任審計在早期發(fā)展過程中都有一種共性:以官員經濟責任審計為核心的審計體系始終是統(tǒng)治者考察各級官員的一種主要手段,也是鞏固其統(tǒng)治地位的一種重要措施。在古希臘,官員經濟責任審計帶有非常強烈的政治色彩,它是被作為監(jiān)督官員、遏制貪贓枉法、加強民主建設的一種有力但非絕對有效的手段。當時官吏的責任觀念已深入人心,滲透到整個希臘政府。在我國,周王朝時期就已經將官員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考核、任免官員的主要依據(jù)。在現(xiàn)階段,經濟責任審計已逐漸成為加強干部管理和監(jiān)督、打擊和遏制腐敗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在反腐敗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斷顯現(xiàn)。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fā)展,國家對于經濟責任審計的不斷重視,我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進入了又一個深化發(fā)展的時期。
二、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發(fā)展現(xiàn)狀和存在的問題
(一)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發(fā)展現(xiàn)狀
2000年9月,教育部下發(fā)《關于切實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通知》(教財[2000]21號),對教育系統(tǒng)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通知要求各部門、各單位要把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根據(jù)中辦發(fā)[2000]16號文件精神,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2007年《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省屬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意見》(教財[2007]13號)指出,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所屬普通高等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的校級領導干部在任職期滿或者任期內辦理調任、轉任、輪崗、免職、辭職、退休等事項前,都應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并建立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交接制度,將審計報告列為省屬高校領導干部工作交接的內容。2011年《教育部關于做好教育系統(tǒng)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通知》(教財[2011]2號)要求不斷深化經濟責任審計,明確經濟責任,加大審計力度。并肯定了近年來經濟責任審計在領導干部正確履行經濟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發(fā)揮的積極作用。
近幾年,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受到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取得了進展。根據(jù)國家教育部的規(guī)定,所有部屬高等學校都不同程度地開展了經濟責任審計。各校為使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都結合實際,建立了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并制定了經濟責任審計辦法或規(guī)定。有的以學校文件的形式頒布,有的以內部規(guī)定的形式頒布,并能健全有關經濟責任的配套制度,規(guī)范運作。審計覆蓋面不斷擴大,審計對象的職級逐步提高,審計力度明顯增強,已逐步成為高校內部審計工作重點。
(二)存在的問題
1.高校審計工作主動性不強
在高校的經濟責任審計流程中,多數(shù)是以根據(jù)組織部門或人事部門委托,審計部門成立審計組進行審計,可以看出審計部門被動地服從組織、人事部門的安排。委托多少,審計組就審計多少,難以突破固有的審計模式。真正意義上的經濟責任審計應以注重預防為原則,預防重點環(huán)節(jié)和重大方面出問題,從源頭上控制問題的發(fā)生,從源頭上防止腐敗。所以只有先提高自身的主觀能動性,才能從意識發(fā)展到實踐,用科學的計劃指導實踐,科學地開展審計工作。
2.高校審計缺乏客觀公正性
目前“審計”這一概念在高校中認識模糊,行動力欠缺,發(fā)展的歷史短。作為輔助高校工作的一個“新興”部門,通常是在高校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審計人員根據(jù)單位情況和利益關系進行內部審計,缺乏獨立審計的可能性,無法做到真正的客觀公正。高校內部審計人員要樹立以客觀公正性為中心原則,嚴格按照審計流程和規(guī)章制度辦事,做到審計工作的相對公正。特別是在涉及學校領導違紀等情況時,本著為學校長遠發(fā)展的角度,應合理恰當?shù)胤从硢栴},不能縱容事態(tài)的發(fā)展。
3.高校審計內容缺乏全面性
在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迅速發(fā)展的情況下,大多數(shù)高校根據(jù)自身情況制定了內部審計實施辦法。但是大多數(shù)高校在審計內容中都存在一定問題,主要有兩方面的問題,一是審計對象分類不明確,概念模糊,沒有突出審計重點,二是未能跳出財務收支審計的模式,鑒于這種情況,必須拓寬審計領域,有針對性的選擇項目,進行專項審計,例如基本建設工程、物資采購、科研經費等等。同時應注重經濟責任審計和日常審計工作相結合,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責任、管理責任、法律責任進行全面地審計,建立健全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4.高校審計缺乏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
審計人員在進行一系列的取證和審查之后需要得出具有科學性和權威性的審計評價,對高校干部就以后如何更好地履行職責具有重要意義。但是,我國目前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還未形成統(tǒng)一的指標體系,審計評價自成一派,層次不齊。對于審計結果如何定性和定量沒有具體的規(guī)定,就審計結果如何對責任人和領導干部如何處理沒有具體的操作標準,使審計人員難于對被審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做出正確的評價,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準確性。
三、加強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思路與對策
針對以上問題,我們提出將風險導向審計理論應用于經濟責任審計,解決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規(guī)范難,評價難,結果運用難等諸多問題,并在此基礎上建立高校經濟責任審計風險評價體系和完善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一)風險導向審計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應用
現(xiàn)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應用現(xiàn)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是一種全新的審計技術,是指以重大錯報風險的識別、評估和應對為核心,旨在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效率和審計效果的一種審計模式。風險導向審計的核心思想就在于:審計小組將其努力集中在具有較高風險的領域。審計人員通過對被審計單位宏觀和微觀背景的綜合評估,準確判斷重大風險點和風險區(qū)域,將其作為下一步審計測試的重點,而審計小組也以此為基礎設計并執(zhí)行進一步的審計程序和其他審計程序,從而達到合理配置審計資源,降低審計成本,防范審計風險,提高審計的效率與效果的目的。
將風險導向審計理論應用于高校經濟責任審計,不僅有利于提高審計的效率,而且有利于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工作質量。一方面,在經濟責任審計中運用風險導向審計,對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單位的內、外部環(huán)境、業(yè)務現(xiàn)狀及矛盾進行分析,在整體風險評估的基礎上,確定高低不同的風險領域和風險點。另一方面,實施風險導向審計,可以使內部審計關注到對組織產生威脅的各類風險,通過審計程序把審計風險降低到審計人員可以接受的水平,為所在組織進行全面風險管理,達成組織目標,提供更切實可行的建議,提高審計工作質量。更重要的是能夠加強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的風險防范意識,提高他們的主觀能動性,從而提高風險管理水平。
隨著教育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以及國家對高校不斷加大投入,各高校的辦學自越來越大,各種經費的來源渠道及對教育資源的配置也體現(xiàn)出更大的靈活性,這就對資源使用的規(guī)范性和效益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從而使得高校內部審計工作呈現(xiàn)出了審計目標多樣化,審計范圍廣泛化,審計風險復雜化等特點,這就要求高校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在找準審計定位的前提下,努力在各項審計任務中開展風險導向審計,積極主動地適應新形勢,真正體現(xiàn)出高校內部審計的價值增值功能。根據(jù)實踐調查不同高校的情況,我們提出在經濟責任審計中采用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實施風險導向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程序和重點步驟包括:
1.經濟責任審計實施方案的編制
風險導向審計理論要在具體審計業(yè)務實踐中發(fā)揮其指導作用,關鍵之一就在于審計實施方案的編制。為此,審計組在每次經濟責任審計之前,需要采用各種方式進行審前調查,根據(jù)審前調查的結果,進行風險評估,確定風險應對的總體審計策略和具體審計程序,從而完成審計實施方案的編制。主要采取以下三個步驟:一是初步明確被審計領導干部的目標責任和風險因素;二是積極收集與審計事項有關的信息;三是編寫經濟責任審計實施方案。
2.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與督導
經濟責任審計實施方案的制定,只是風險導向審計的起始關鍵點,要想使風險導向審計取得效果,審計程序的實施也是一個重要的環(huán)節(jié),因此,在審計實施過程中,需要審計人員經常進行風險評估,并根據(jù)這些評估結果適時調整審計重點。對應審計人員根據(jù)風險評估結果編寫的工作底稿,有序地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在審計過程中,要突出相互監(jiān)督相互復核的思想,審計組組長根據(jù)審計組成員的知識與技能等實際情況,有重點地進行現(xiàn)場審計的督導工作,對于那些審計經驗不太豐富的審計人員,審計組組長指導他們嚴格執(zhí)行常規(guī)審計程序,對于那些經驗較為豐富的審計人員,審計組組長指導他們大膽運用分析性復核。對于不存在重大風險和問題的風險點,審計組組長可以授權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轉入下一項風險點的審計。對于高風險點和重要風險點的審計結果,對審計證據(jù)是否充分,審計結論是否合理,職業(yè)判斷是否恰當進行層層復核,確保審計結果謹慎準確。
3.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編制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是對于領導干部任期內工作能力與效果的衡量標準之一,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是審計報告中最重要的部分,是風險導向審計的重中之重。編寫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要以審計風險點為中心,全面評估各階段風險點、內部控制評價及實質性測試的結果,評價時應該做到實踐與理論相結合,充分運用現(xiàn)代風險導向審計理論指導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分析問題,反映問題,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在編寫審計報告時,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是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關系到審計的優(yōu)與劣。我們應該圍繞審計流程制定科學的評價標準和責任界定依據(jù),建立科學的審計評價體系,運用定量與定性的方法,把被審計對象具體化,盡可能用數(shù)字說明問題,不可盲目評價。
(二)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利用方法
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是指高校相關職能部門以審計結果為依據(jù),提請并予以表彰,或依法依紀做出處分、處理等決定的行為;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根據(jù)審計結果做出的整改、執(zhí)行決定、加強管理和制度建設的行為。作為組織人事部門應在干部管理過程中充分利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將其與干部教育培養(yǎng)、選拔任用和考核等工作相結合。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考核評價、選拔任用、教育獎懲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jù)。作為審計部門審計處應依據(jù)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分析研究普遍性、傾向性問題,提出建議等。作為財務處應充分利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將其作為加強財務、資產管理的重要參考依據(jù)。作為紀檢監(jiān)察部門應充分利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積極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在風險導向模式下的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可以規(guī)避傳統(tǒng)意義上的經濟審計模式的局限性,為高校經濟責任審計開創(chuàng)一個新的局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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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羅霞.適應形勢需要推動經濟責任審計的深入發(fā)展[J].管理學家,2010.
[3]陳莉.經濟責任審計之管見[J].經濟師,2006.
篇3
一、各成員單位密切配合、齊抓共管,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
(一)共同參與,制定科學的經濟責任審計計劃。近年來,經過與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等各成員單位的逐步協(xié)調一致,在確定經濟責任審計計劃方面,我們形成了各成員單位共同參與的格局。每年由我們根據(jù)其他專業(yè)審計和歷年覆蓋情況,提出任中審計名單,與其他成員單位溝通后,交組織部門,連同離任審計名單,報領導小組確定后,由組織部門統(tǒng)一向我局逐項下達審計委托書,納入我局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統(tǒng)籌安排。
(二)根據(jù)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查出的問題,加強成員單位間的交流和溝通。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過程中,我們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與經濟責任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溝通,充分利用各成員單位的優(yōu)勢,組織部門教育管理,紀檢監(jiān)察部門教育懲戒等。各成員單位把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融入自身的日常工作之中,加強了相互之間的協(xié)調配合,形成合力,做到齊抓共管,加大了案件查處力度,促進了經濟責任審計成果及時利用。
(三)在確定審計事項時,明確審計時限、范圍和重點,做到有的放矢。針對經濟責任審計項目中,大部分領導干部任期時間較長,需要投入審計力量多,審計成本大的特點,經領導小組確定,我們一般都以被審計的領導干部在任或離任時最近三年為限,如有重大問題向以前年度延伸審計。審計中關注群眾反映強烈和紀委、組織部門要求審查的問題,這樣做重點突出,目標明確。
(四)認真做好審前調查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審前調查時,都要到組織、紀檢、財政等有關部門了解情況,收集被審計對象的背景,任職期間職責權限、單位情況、組織結構、經濟活動狀況、個人廉政及有關部門檢查監(jiān)督的情況等。對收集的材料進行歸納整理,認真分析,確定審計目標和實施步驟,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并把審計方案提交審計業(yè)務會議,大家進行討論交流。這樣就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具體實施打下了基礎,明確了審計方向。
(五)認真取證,恰當評價。經濟責任審計對領導干部個人的經濟責任進行界定與評價,是一件極嚴肅的事。因此,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中,我們對涉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的經濟事項的決策背景證據(jù)、關鍵環(huán)節(jié)的證據(jù)認真取證,做到充分扎實。對未進行審計的事項不評價,對證據(jù)不充分的事項不評價,對評價事項采取寫實手法,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反映。
二、注重成果運用,切實發(fā)揮經濟責任審計對權力的監(jiān)督制約作用,是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地位的有效途徑
我們每年向區(qū)委、區(qū)政府主要領導報送審計報告的同時,都要將所審計的全部項目基本情況和主要問題歸納匯總制成表格,同時報送主要領導,區(qū)委、區(qū)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轉化和運用。
(一)發(fā)揮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建議作用。近年來,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結束后,我們都要求各審計組結合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普遍問題,進行綜合分析,從機制、制度上研究改進的建議,撰寫綜合分析報告,報送區(qū)委、區(qū)政府,增強審計結果的可用之處,發(fā)揮參謀助手作用。區(qū)委根據(jù)我們提交的綜合分析報告反映的問題和建議,印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監(jiān)督管理的實施辦法》。
篇4
關鍵詞:軍隊審計;經濟責任;風險;控制
軍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是指部隊各級審計部門對特定對象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由于提出的審計意見或做出的審計結論、決定與客觀事實不相符,因而給審計主體和審計客體帶來某種損失的可能性。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識別
軍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識別就是對在審計過程中可能產生風險進行鑒別,并分析引發(fā)風險的原因。
(一)客觀風險
1、審計制度不夠規(guī)范。目前的軍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仍處于探索、規(guī)范階段,現(xiàn)行法規(guī)措施的科學性、規(guī)范性、可操作性都有待進一步提高。
2、審計編制不夠充足。首先,隨著軍隊審計職能的拓展、審計范圍的增加,審計部門的工作量、難度也隨之加大,但軍隊審計部門在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等方面的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各單位審計部門編制不足,沒有專職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軍隊審計人員。其次,由于審計力量不足的現(xiàn)狀,難以提高審計覆蓋面,也使一些領導干部抱以僥幸心理,難以使經濟責任審計產生應有的約束力。
3、審計權限不夠完善。軍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通過會計賬目及相關檔案、資料來發(fā)現(xiàn)和查證問題,而違規(guī)違紀問題一般都不會在會計資料和相關材料中明顯反映。有的問題雖然有所反映或者明知有些問題,但受審計權限(如沒有強制執(zhí)行權)的限制,也難用審計方式進行深入查證,必須由紀檢等部門運用特殊手段進行調查,才能查清事實。
(二)主觀風險
1、審計資料風險。當前,由于經濟違紀手段隱蔽,審計時間有限,審計成本不足以及審計方法落后,使得審計人員充分收集審計證據(jù)的難度很大。
2、審計對象風險。主要是指由于審計對象的阻擾而產生的風險。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是有一定“權力”且在重要崗位工作多年的領導干部,他們在本單位住住會有意或無意的形成“關系網”、“感情網”,審計部門在審計時,較難得到真實的相關信息,特別是當發(fā)現(xiàn)有違規(guī)違紀的情況時,審計部門或審計人員便會招來“明點暗示”或“軟磨硬纏”,個別的還會出現(xiàn)公開叫板。所有這些,都可能使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的原則性、獨立性和責任心受到挑戰(zhàn),加大審計風險。
3、審計協(xié)調風險。經濟責任審計本身需要各個相關部門乃至地方單位的聯(lián)系、協(xié)調,才能達到最佳效果。但在實際工作中,要協(xié)調好,還有一定的難度。
二、軍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控制
部隊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控制可以從審計基礎控制、審計過程控制和審計手段控制等三個方面進行加強。
(一)審計基礎控制
1、完善經濟責任審計法規(guī)制度。依據(jù)現(xiàn)行相關的法規(guī)制度,結合客觀工作實際,修改、補充、完善經濟責任審計規(guī)章制度,解決審計實踐中“無法可依”、“有法難依”的問題。做到以下四點:明確離任領導的審計范圍、時限與方法;明確離任領導經濟責任的界定、評價的具體標準;明確審計組織和審計人員在審計中的行為準則以及違反準則的處理辦法;明確審計中提供虛假信息與資料的單位或個人的處理辦法。通過完善法規(guī)制度,建立規(guī)范的作業(yè)標準,最大限度降低和減少審計風險。
2、適當在編制、經費保障上傾斜。對于審計部門的人員編制、機構設置、經費預算等,各級黨委應予以保證,以確保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正常開展。一是適當增加審計部門編制,配齊配強審計人員。二是要在經費上要予以保障。
(二)審計過程控制
1、建立雙向承諾制度。一方面,審計前,要求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責任人做出書面承諾,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完整、合法、可靠。尤其是所提供的預算經費收支、預算外費用、往來款項、資產狀況等資料必須真實合法。對出具虛假、違規(guī)承諾的單位和個人既要予以處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另一方面,審計組組長應向審計部門承諾,對遞交的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和執(zhí)行廉政紀律情況負責。這既有利于預防審計風險,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質量,也有利于保護審計人員。
2、做好審前調查、擬制科學的審計方案。審前調查要全面熟悉被審計單位和個人的基本情況、審計環(huán)境、責任分工、運用的政策法規(guī)、相關的內部控制及其執(zhí)行情況。在做好審前調查的基礎上,擬制科學的審計方案,方案中要確定重點,并分析可能出現(xiàn)的各種風險因素以及防范控制措施。
3、加強審計實施中的質量控制。一是要根據(jù)審計對象所在單位的實際情況,規(guī)模大小,經濟責任的時限跨度以及內控制度的完善情況等及時調整審計方案,同時,要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必要的延伸審計和審計調查,以保證審計證據(jù)的充分性。二是審計負責人對審計證據(jù)和審計工作底稿要嚴格把關,以保證審計證據(jù)的客觀性。對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主管領導和黨委報告。三是以財務收支真實性為重點進行調查。審計工作中,要從檢查會計信息和會計賬目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入手,在會計信息和會計賬目真實完整的基礎上,再分析經費收支活動的合規(guī)性、效益性,切實提高工作質量,最大限度地減少審計風險。
篇5
關鍵詞:消防部隊 經濟責任 審計結果 運用
中圖分類號:F239.4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6)10-147-01
近年來,隨著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不斷深化,消防部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逐步常態(tài)化,各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職意識逐步強化,經濟管理工作逐年規(guī)范。但在領導干部結果運用上還存在著運用力度不大、效果不好等問題。部隊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能否得到充分、合理的運用,既關系到經濟責任審計作用的發(fā)揮,也關系到干部選用的質量,對部隊經濟管理和干部隊伍建設長遠發(fā)展都會產生較大影響。本文就如何深化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談幾點粗淺的看法。
一、充分發(fā)揮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組織功能
1.細化領導小組職能。要進一步細化領導干部經濟責任領導小組職能,將領導小組職能由宏觀籠統(tǒng)職能向可操作、可執(zhí)行、具體化層面引深。如審批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閱批審計報告,講評審計工作情況和階段性審計成果,研究確定審計工作的重大事項,提出對審計人員和被審計領導干部的獎懲建議,安排領導小組成員對問題較多的被審計對象進行談話誡勉,督促有關審計意見落實等等。
2.整合優(yōu)化部門合作環(huán)境。各級要根據(jù)經濟責任審計的特點規(guī)律,按照各部門業(yè)務分工和管轄范圍,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任務分工及工作程序,降低組織協(xié)調的難度。要將由審計、政工、紀檢、財務等及部門負責人納入領導小組范圍,必要時,與經濟管理相關的業(yè)務部門負責人也要列入審計聯(lián)席會議,提高領導小組的領導力。要根據(jù)干部選任、管理、監(jiān)督等工作的需要,研究制訂年度審計計劃和實施方案,審查審計報告和審計意見書,研究運用審計結果的具體方案,及時互通審計結果運用情況,定期向單位黨委報告工作,確保審計結果運用的完整性和不間斷性。
3.進一步提高意見落實質量。要加強審計意見的落實,采取掛牌督辦、實地督導、限期整改等有效措施,提高審計意見落實質量。審計意見的落實情況要及時報黨委審議,并形成會議紀要記錄在案。此外,被審計單位黨委還要結合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進行認真梳理分析,有針對性地建立和完善的財務、業(yè)務管理制度,杜絕審計問題再次發(fā)生。
二、建立和落實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保障制度
1.建立和落實“先審后離”制度。雖然審計法規(guī)對此未作出明確要求,但從實踐來看,領導干部先審計后離任的原則,是審計結果得以運用的關鍵因素。審計部門在會同政工部門研究擬定出應審計的領導干部名單時,應對其擬離任領導干部優(yōu)先安排審計,審計結果必須在干部調整命令宣布之前送達政工部門;年中若發(fā)生擬審計領導干部名單增減變化時,政工部門應保證給予審計部門足夠的審計時間的前提下,提前通知審計部門,以便及時調整審計計劃。
2.建立和落實信息反饋制度。要建立和落實審計情況反饋、整改落實情況反饋和審計結果運用反饋等制度,定期由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向所在單位黨委專題報告。審計部門要及時向上級審計部門報送批準后的審計報告,向政工部門移交被審計領導干部審計報告表。被審計單位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審計部門書面反饋審計意見落實情況,對未落實的問題原因要予以詳細說明原因。對審計結果運用情況,相關業(yè)務職能部門要及時向經濟責任審計部門反饋,便于審計部門掌握情況制定下步工作任務目標。
3.建立和落實情況通報制度。審計部門要結合年度審計工作情況,以審計情況通報會、審計結果通報等形式,把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情況通報部隊官兵,增加審計結果運用的透明度,主動接受官兵的監(jiān)督。要及時通報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重大問題以及處理結果,保障官兵的知情權。要把經濟責任審計計劃、審計要求、審計結果運用等內容納入年度黨委擴大會議工作部署,以引起被審計單位、被審計對象和參審單位的高度重視。
4.建立和落實責任追究制度。責任追究應包括審計過失、審計結果運用過失和審計意見不落實等責任界定及如何處理等內容。因審計過失或隱瞞、截留審計發(fā)現(xiàn)的重大問題,而造成審計結論嚴重失真的,應由審計結果提供人和直接參與審計人員負直接責任,審計部門負責人負領導責任;審計結果匯報環(huán)節(jié)出錯導致沒有運用落實到位的,由匯報部門負責人負直接責任,經濟責任審計部門負責人負領導責任;審計意見沒有在規(guī)定期限內整改落實,且無正當理由的,由被被審計領導干部負直接責任,被審計單位黨委書記負領導責任。對負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人員的處理,應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和后果嚴重性分別實施紀律處分、誡勉談話等。
三、積極探索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有效方法
1.建立審計資料庫。審計部門應將對各單位財務收支審計、基建工程審計和專項審計等查出的違紀違規(guī)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分類收集整改,建立審計問題及情況整改資料庫,對審計結果運用情況詳細記錄,便于后續(xù)審計時查找使用和借鑒。
2.加強宏觀督導。要定期對經濟責任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進行歸類排序,選擇一些影響面較大、發(fā)生率較高的問題作為研究重點,深入剖析發(fā)生原因,及時向黨委提出具有前瞻性、指導性的整改或整改問題的宏觀建議,以引起各級黨委的高度重視,充分發(fā)揮審計結果對部隊建設的促進作用。
3.強化監(jiān)管措施。要定期將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通過公安局域網和文件通報進行公布,不僅有利于官兵對被審計者的監(jiān)督,提高審計執(zhí)法的透明度,而且對其他領導干部具有教育、警示作用。審計部門應合理劃分公示范圍,周密確定公示內容,嚴格設置查閱權限,經黨委審批公布。對一些熱點問題、焦點問題、傾向性問題、被審計單位屢糾屢犯的問題等,不僅要公開曝光,而且要限期整改,并反復追查其整改措施與結果。
參考文獻:
[1] 何玉榮.淺析加強和改進公安現(xiàn)役部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內蒙古電大學刊,2015(6)
篇6
【論文摘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伴隨著中國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進程產生并發(fā)展起來的,是政府為加強管理和監(jiān)督,防止和治理而采取的重要措施。與常規(guī)審計相比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具有受托性、專一性、事后性等特征,加上審計環(huán)境污染等因素,其風險較高,如何正確認識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并采取有效的措拖加以防范,已成為審計必須關注的問題。為此,筆者將從內、外兩方面分析審計風險的成因及表現(xiàn),并有針對性地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
1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
隨著改革開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fā)展和審計環(huán)境日趨復雜化,審計風險已成為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尤其經濟責任審計的特殊性決定其審計的風險尤為突出。了解、認識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才能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進行有效的防范,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
1.1產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內在因素
(1)審計程序的實施不合理。審計機關出于各種主觀或客觀的原因,導致審計機關要在各個階段、各個單位合理分配技術力量,審計人員嚴格實施審計程序進行審計產生一定的困難。一旦簡化了審計環(huán)節(jié),減少了必要的審計力量,就會導致審計風險的產生。
(2)審計材料不規(guī)范。審計材料不規(guī)范,條理混亂,語言不清,詞不達意,不能如實反映客觀存在的問題,或語言絕對化、含義模糊等,都會造成經濟責任審計產生風險。
(3)審計證據(jù)不充分、復核不嚴謹。審計復核,也就是后續(xù)審計,是審計結果進行的復核和再次檢查,是一種亡羊補牢的補漏措施。而審計復核只是走走過場,相關人員工作態(tài)度不端正,工作作風不嚴謹,導致加大審計風險產生的可能。
(4)審計人員綜合素質低。經濟責任審計涉及面廣,要求審計人員不僅要具備查賬能力,還要熟悉宏觀經濟管理知識以及相關的政策法規(guī),具備綜合判斷分析能力等,但是目前大部分審計人員的業(yè)務素質不夠全面,嚴重制約和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
1.2產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外在因素
(1)審計對象的復雜性。隨著經濟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經濟結構的不斷調整,經濟活動日益復雜,而經濟責任審計的難度加大,風險也就隨之增大。在我國人們受到幾千年封建思想的影響,法制觀念淡泊,被審計單位或領導復雜的社會關系可能會阻礙正常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社會關系復雜,審計風險就越復雜。
(2)被審計單位內控制度不完善。各單位內部規(guī)章制度的建立與執(zhí)行程序是否嚴格、清晰、有條理影響到該單位所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對經濟責任審計產生一定的影響。
(3)審計技術方法的局限性。審計工作本身在不斷發(fā)展,審計技術為了適應審計工作也隨之不斷發(fā)展,然而目前的審計技術方法弊端突出,已遠遠不能適應現(xiàn)代審計的要求。
(4)審計法律法規(guī)制度的不完善險。改革開放以業(yè),我國的審計法律法規(guī)不斷建立健全,但仍然不能形成一套完全適應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活動的完善的法律法規(guī)體制,這就給審計人員的審計工作帶來困難,產生了一定審計風險。
2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防范對策
防范和控制經濟責任審計風險關鍵是提高審計工作質量,避免和預防引發(fā)事件,堅持“積極穩(wěn)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原則,采取各種措施對審計質量進行有效的控制,才能提高審計檢查質量和評價質量。通過責任審計風險成因的明確,我們要想防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就必須采取有力的措施和對策。處理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應從預防階段開始。
2.1建立健全各項法律法規(guī)、制度、避免審計風險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監(jiān)督領導干部經濟管理行為的有效手段。隨著《審計法》的假改,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確立,經濟責任審計將從由政策推動轉化為法制推動。但是,仍需制定和健全各項法律法規(guī)和指標體系,使得經濟責任審計有法可依,執(zhí)法必嚴,由其重要的是完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這樣才能提高并逐步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實踐的規(guī)范性,從而使經濟責任審計成為一項對于領導干部的強有力經濟監(jiān)督形式。
2.2履行相關審計程序,減少審計風險
嚴格的審計程序是確保審計行為合法和審計質量可靠的前提。在審計準備階段,審計立項必須有受托依據(jù),審計方案的編制必須詳細、認真,做好事前調查,深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下達審計通知書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經濟責任審計法規(guī)的日期要求;在審計實施階段,應貫徹”雙向承諾制度”;在審計終結階段,形成審計意見和出具審計報告前,要征求被審計單位及其領導千部的意見,允許提出異議,并把好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結論的復合關。
2.3有效利用社會審計、內部審計的工作成果
部分工作委托給社會審計執(zhí)行,以彌補國家審計資源不足的缺陷。利用社會審計的結果資料。國家審計機關應當與相關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聯(lián)系與溝通,在了解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獨立性及專業(yè)能力的基礎上,進一步實施針對性的審計程序,以證實并獲得客觀可靠的審計證據(jù)。新晨
2.4加強教育和培訓,增強審計人員風險意識
經濟責任審計要求審計人員具良好的綜合素質、政治修養(yǎng)和道德品質。各級審計機關要提供必要的職業(yè)培訓,開展后續(xù)教育,組織審計人員進行審計理論研討,審計部門還應培養(yǎng)審計人員良好的審計風險意識,提高其在復雜的審計中靈活、有效的控制各種誘發(fā)的能力,正確地對待自各方面的干擾和壓力,為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服務。
2.5加強審計風險的理論研究,完善審計手段
各級審計機關應該充分認識到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審計人員對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認識和理解,從理論上為預防和控制審計風險提供指導;同時,鑒于當前審計手段的落后狀況,要因地制宜、因時制宜進行審計方法的不斷創(chuàng)新,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真正做到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社會審計相結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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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錦余.趙新杰.經濟責任審計[M].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2.
篇7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內部控制評價
1.內部控制評價和經濟責任審計的定義和關系分析
1.1 內部控制評價及經濟責任審計定義概述
所謂內部控制評價,這是審計機關構建,以及實施有效內部控制的重要內容,包括相關的審查、測試、調查以及報告的動態(tài)過程,關系到組織的三大目標的具體實現(xiàn)情況。
所謂的經濟責任審計,則是在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下,相關的內部設計機構和人員對于審計對象的任期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的評價和監(jiān)督行為。
1.2 內部控制評價和經濟責任審計關系分析
(1)內部控制方法能夠在經濟責任設計中進行有效的借鑒,而經濟責任設計的重要內容就是內部控制評價活動,這兩者存在相互促進和相互統(tǒng)一的關系。
經濟責任審計有力的工具就是相關的內部控制評價。對于內部控制評價范圍來說,主要包括內控制度的效益性、有效性和健全性三方面,其中,內部控制評價方法包括文件檢查、詢問、問卷調查和觀察等方面。內部控制評價的缺陷判斷標準具有一定的科學性和客觀性;對于內部控制評價的方式來說,主要包括重點強調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全過程控制。所以在相關的經濟責任設計過程中,可以在分析上述的基礎上,充分參考內部控制的優(yōu)勢,進行相關審前、審中以及審后的相似探討,利用好這種內部控制評價的有力工具,使得經濟責任設計的力度和深度能夠得以進一步加強。
(2) 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就是內部控制評價活動,其中,經濟責任審計的七個主要內容就包括企業(yè)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相關的執(zhí)行情況。另外,在相關的規(guī)定的要求下,經濟責任審計中相關的績效評價的重要內容就是內部風險控制問題。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內部控制評價結果能夠起到重要的參考作用。
2.基于內部控制評價基礎上的經濟責任審計實務探索
機關內部審計部門已經著手嘗試基于內部控制評價基礎上的經濟責任審計的探索,為了更好地使審計工作的集約效應得以發(fā)揮,有機結合內部控制評價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力求能夠達到相互促進的目的。
2.1經濟責任審計前的內部控制
在這過程中,主要集中在相關的風險收集、識別以及相關的制定審計方案的活動。在收集相關的內控評價結果的基礎上,對于重點的審計環(huán)節(jié)進行有效設計,并且制定相關具體的審計計劃,以及包括相關的分派審計資源和相關的實施措施等。具體包括建立年度機關內外部的風險庫;收集相關的日常財務以及業(yè)務等內控相關信息;通過相關的內部控制調查問卷的發(fā)放活動,初步測試內部控制的總體情況,在全面了解的基礎上,確立好相關的審計重點問題。
2.2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的內部控制問題
在此過程中,主要強調內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和效益性測試與評價等問題。這個過程則是把內控評價對于具體的審計實施進行相互銜接的過程,為了更好地對經濟責任設計提供相關的參考,可以從內部控制評價的效益性、有效性和健全性進行逐步的深入評測。只有在內部審計人員充分了解所負責的審計事項相關的流程以后,才能進行深入調查,以及對于細節(jié)問題的關注。
2.3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后期
在此過程中,應該結合內部控制評價結果以及相關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好內部控制評價結果本身。內部控制情況則是經濟責任設計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審計報告中不可或缺的一項內容。機關應該堅持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同時,應該對于內部控制評價中存在的缺陷問題進行整改跟蹤,以及相關的更為深層次的評價,使得被審單位的內控薄弱環(huán)節(jié)得以關注;在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中納入所有的評價結果以及建議。二是,對于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評價來說,可以有效借鑒內部控制評價結果的定性和定量的方法,能夠有效利用內部控制評價中相關對于缺陷的判斷,進行相關的定性和定量方法的處理。
3.下一步深化經濟責任審計的內部控制評價探討
第一,對于經濟責任審計以及相關的內部評價進行統(tǒng)一考慮,處理好其整體與局部的關系。對于內控評價來說,這不是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全部內容,其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以看做是經濟責任審計的有力工具。在具體實踐中,我們應該清楚了解這種辯證關系,盡量使得重復審計得以避免,合理分配審計內容;利用合理的評價方法,進行客觀定論。
第二,對于經濟責任審計中相關的內部控制評價體系進行研究,能夠更加體現(xiàn)出科學性和成熟性。今后應該在建立內部控制評價體系的先進性上努力,進一步健全評價體系。可以從以下方兩個方面思考:一是,不斷提高內控自身評價體系水平,積極從信息、溝通和監(jiān)督、風險評估、環(huán)境控制以及控制活動去探索,進一步評價好被審單位的內部控制系統(tǒng)運行質量,把其作為經濟責任審計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二是,在評價體系建立方面,應該多多考慮相關的內部控制子系統(tǒng)的適應性評審、控制制衡機制評價、內部控制執(zhí)行情況以及核心控制職能評價等多個方面。
參考文獻:
篇8
關鍵詞:委托經濟責任審計;做法;對策
所謂委托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審計機關根據(jù)工作需要委托社會中介機構或者聘請具有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完成審計機關指定的工作,并對審計機關負責的行為。從法律的角度委托審計屬于行政委托,即行政機關將其職權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給其他組織或個人行使的法律行為。
一、委托經濟責任審計的基本做法和主要程序
一是每年年初,監(jiān)審處根據(jù)當年的經濟責任審計計劃,確定需要委托審計的人數(shù)以及所需經費,報審計聯(lián)席會議和領導辦公會審批;二是監(jiān)審處根據(jù)批準的委托經濟責任審計項目,擬定委托審計事項,確定社會中介機構,擬定審計委托書并經學校法律顧問審定;二是由監(jiān)審處向被審計單位和個人下達審計通知書。通知書中要求被審計單位和個人簽訂審計承諾書,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個人需提交述職報告并經現(xiàn)任領導簽字認可;三是監(jiān)審處與中介機構派出審計組(以下簡稱審計組)的工作人員共同召開審計進點會,認真聽取被審計單位和個人的情況介紹;四是監(jiān)審處適時與審計組聯(lián)系,敦促被審計單位、個人和有關職能部門及時向審計組提供審計資料,了解審計進展情況,確保審計組按審計程序開展工作;五是監(jiān)審處對審計組提交的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進行認真討論,提出修改意見,同時要求被審計單位和個人認真研究審計報告,在規(guī)定時限內負責任地提出反饋意見。對涉及單位內部財務管理和內控制度方面的問題,要求審計組提交管理建議書;六是監(jiān)審處根據(jù)社會中介機構提交的審計報告和管理建議書,提出整改意見,報經審計聯(lián)席會議研究同意后,送達被審計單位、個人和有關部門執(zhí)行。
二、主要經驗和體會
1.規(guī)范委托管理是確保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客觀、公平和公正的制度保障
過去,墾區(qū)的委托審計工作,尤其是獨立核算的農場、有獨立賬戶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的經濟責任審計,一般都由這些單位即將離任的主要負責同志委托給中介機構。實踐證明,這種做法主要存在以下缺陷:一是離任同志根據(jù)自己的需要選擇中介機構,很難保證審計結果的客觀、公正性;二是由于中介機構業(yè)務水平參差不齊,難以用同“一把尺子”衡量離任干部的經濟責任,造成離任干部之間事實上的不公平;三是墾區(qū)領導、組織和監(jiān)審部門以及農場職工不能全面、及時了解和掌握審計結果,不能根據(jù)審計報告提出處理意見,使委托審計失去了意義和價值。
2.適當引入競爭機制,適時介入審計組的工作是確保委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質量的必要手段
剛開始時,我們只是把經濟責任審計委托給一家中介機構,后來發(fā)現(xiàn),一家中介機構常年做墾區(qū)的委托審計項目,很難滿足墾區(qū)多層次的需要,由于缺乏競爭機制,所完成審計項目的質量無法達到墾區(qū)的要求。目前,與數(shù)家中介機構建立了聯(lián)系。在開展委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初期,有的同志認為,把項目委托給中介機構,只要他們把最終的審計結果給單位即可,至于中介機構怎么做,做出來的質量如何就不用管了。事實證明,這種想法是錯誤的??陀^上講,中介機構更多的是關注時間和人力資源成本,特別是中介機構中有的從業(yè)人員,同時承接了幾個項目,為了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審計任務,只有以犧牲質量為代價,個別從業(yè)人員甚至與被審計人串通一氣。墾區(qū)在總結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為了把好委托審計質量關,一是有針對性地選擇審計中介機構和審計人員;二是對中介機構派出的審計人員從執(zhí)業(yè)水平、職業(yè)道德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三是對審計應重點關注什么,哪些是財務管理和內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資產的抽查率應該達到的百分比等均提出具體要求;四是對審計程序提出要求,防止審計組為節(jié)省時間省去必要的審計程序,從而影響審計質量。
三、委托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對策
目前,墾區(qū)的委托經濟責任審計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積累了一定經驗,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內審工作的發(fā)展。但是,也存在以下必須解決的問題:
1.在保證委托審計質量、防止社會審計舞弊行為方面,我們的制度還不夠完善,措施還不夠有力。
篇9
1 績效審計視角下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
現(xiàn)階段,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仍處在探索與建設的時期。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問題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中暴露出來,這些問題對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及質量產生了嚴重的不利影響,使得經濟責任審計常常無法收到有效的結果。目前,問題主要存在以下幾點。
1.1 審計力量不足
目前我國經濟責任審計任務繁重,特別是在政府換屆期間,各部門的人動較大,在這種情況下,審計人員不得不應對集中下達的眾多審計任務,這就很難保證經濟責任審計任務能夠有效的完成。另外,從審工作人員整體素質無法達到行業(yè)性質的需求。被審對象往往是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因此從事審計工作要具有很高的要求與政策性,從審人員往往責任重大,需要不斷提高其業(yè)務能力,培養(yǎng)其綜合分析能力,提高其政策水平。我國從審專職工作人員相對較少,能夠全面掌握經濟責任審計要點、準確界定經濟責任、作出客觀評價的專職人員更為緊缺,在審計過程中常常會發(fā)生審計評價無法切中要害,審計的深度和廣度達不到要求,未能提供高水平的審計評價等現(xiàn)象。從事經濟責任審計的專職人員的知識層次、實踐經驗、理論素養(yǎng)、敬業(yè)精神均亟待提升。
1.2 缺乏合理的效益性目標界定
從審計的目標來看,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為上級部門、監(jiān)管部門及人事部門考察與任命干部提供科學的評價根據(jù)。然而在實施審計工作的過程中,從審人員往往能夠很容易地認定干部任期的微觀經濟效益,對于宏觀經濟效益的確定卻十分困難;能夠準確地認定干部任期的經濟效益,對于社會效益地卻難以作出準確評價;能夠全面地認定干部任期的當前經濟效益,對于長遠經濟效益卻不易作出客觀的評定。無法有效全面地對黨政干部工作期間的各類效益進行評估,往往會導致經濟責任審計的全面性降低。
1.3 缺乏準確的評價標準
長期以來,我國對財政資金使用中的監(jiān)督大多集中于總量監(jiān)督和結構監(jiān)督兩個方面,而忽視對財政資金使用效果的監(jiān)督。經濟責任審計不能對這個問題進行有效的監(jiān)督,所以應賦予績效分析和評價的新內容。由于績效審計的對象往往會有很大差別,對被審對象的效益性等方面進行評價所遵循的標準也會有很大差別,難以實現(xiàn)統(tǒng)一標準。首先,現(xiàn)有的審計體系制度不夠全面,存在很多不足之處?,F(xiàn)有審計體系僅僅要求從審人員對經濟指標、經濟決策、財政財務收支、廉潔自律等內容監(jiān)督,局限于經濟責任的內容,然而,對具體的評價方法、評價標準、評價制度未作規(guī)定。我國需要建立一個科學的、執(zhí)行力強的審計理論體系。其次,工作績效信息往往具有多元性、差異性等特點,使得信息的準確獲取具有一定的難度。因此,在對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同時,需要對其所承擔的社會管理責任、政治責任、機關效能建設責任等工作績效進行評價。
1.4 經濟責任審計結合績效審計上還有瑕疵
近年來,經濟責任審計越來越多地考慮到績效審計的一些思路和理念,有一些部門和領域開展的也還不錯,但兩者在結合上還有瑕疵??冃徲嬌婕氨粚徲媽ο笕纹谒幉块T經營管理和經濟情況的許多領域,牽扯到的事務繁多,涵蓋范圍廣闊。然而,現(xiàn)有審計體系關于績效審計的內容仍處于建設過程中。例如,對行政事業(yè)單位等非營利性組織的績效評價范圍較小,僅對資金閑置、擠占挪用等問題提出了審計要求,而對決策失誤,損失浪費等問題缺乏更深層次的查處,審計揭示和探討的問題缺乏廣度,應涉及單位業(yè)績成效的管理,甚至政府的服務宗旨和服務部門任務的定位等更加有深度的問題。
從審人員應掌握多學科專業(yè)知識和技能,才能夠應對審計對象的復雜性,克服審計評價標準不一的困難,以實現(xiàn)對審計目標全面、廣泛的績效審計。同時,審計工作組應建立完善的專業(yè)人才結構制度,以滿足審計項目要求。然而,我國從審人員在績效審計這一方面存在著很大不足:其一,從審人員缺乏良好的社會科學教育,調查或評價工作經驗較少,對被審計政治領域缺乏深入的了解;其二,雖然我國開展審計工作已有二十多年,但審計人員長期從事就賬查賬工作,很少涉及績效審計工作,缺少績效審從審經驗,這也是影響開展績效審計工作進程的一個重要因素。
2 績效審計的科學性及二者結合的重要意義
績效審計要求宏觀經濟調控政策得以有效落實,在節(jié)約資源和保護環(huán)境的前提下,不斷提高經濟發(fā)展的質量。通過績效審計,不僅可促進黨政領導干部進一步完善社會管理制度,解決民生問題,提高社會服務,且有利于精神文明公平公正建設,使得領導干部更加關注醫(yī)療、教育、社保等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問題。有效的績效審計,有利于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改革為服務型政府、責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可以極大地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以及經濟的全面協(xié)調可持續(xù)發(fā)展;能夠有效地遏制數(shù)字出官,官出數(shù)字這類不良的社會現(xiàn)象。
審計工作主要是對責任主體部的金融活動和效益的評估,對我們的經濟責任進行準確的評價是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關鍵問題??冃徲嬕凑沼嘘P規(guī)定和準則,采用審計的程序和方法,監(jiān)督其財政收支和相關經濟行為的效益,通過有效的分析提煉,進一步監(jiān)督及評估被審單位或項目經濟活動的有效性及合理性,給出改進意見,提高效益。
另外,績效審計的開展是制衡領導干部權力的一個重要手段,因為它是對經濟、效率、效果的一個綜合評價。經濟責任審計中引入績效審計的目的就是從第三者的角度,向有關利害關系人提供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信息,促進資源管理者或經營者改進工作,更好地履行經濟責任。
3 績效審計視角下的經濟責任審計改善途徑
3.1 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力量
隨著社會的發(fā)展,我們要面對的問題越來越多,新常態(tài)下,新生事物也是需要更多的人力去解決,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的理論十分重要。必須要按部就班有計劃,有足夠的力量進行及時的領導干部審計,避免出現(xiàn)審計調查解決問題的審計工作組力量不足的情況,一些財政金融的收入和支出都少的部門,或者沒有金融資源配置和行政審批機關權力的部門,一些質量問題較少的行業(yè),開展專項審計就可以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相關的范圍之內的授權審核,通過現(xiàn)有的審計可以更清晰地驗證,具體授權范圍內的具體事務的領導干部和檢查、評估、宣傳,在任期間可以安排特別審計調查。建立和完善各級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重要的是提高經濟責任審計人員機構,讓熟悉審計政策,有一定級別的干部從事這項工作。為了盡快適應發(fā)展需要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力量。
3.2 建立經濟責任審計科學規(guī)范的評價體系
在擬定和制定評價體系的過程中,審計部門和紀律檢查和監(jiān)督以及組織和人事部門必須在協(xié)作工作的過程中進行方案的制定,研究擬定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和法規(guī)的定義,來保證實現(xiàn)經濟責任審計效率和公正性。經濟責任的范圍涵蓋的范圍非常廣泛,不同部門之間的財務責任的領導干部是非常不同的。負責定義和評價應堅持定量和定性的標準,在科學分類的基礎上,準確把握政府部門的本質差異,企業(yè)和機構之間的評估標準來確定領導干部。在實踐中,這樣做只要根據(jù)評價評分量化方法,可以確定本次審計評價更準確,直接使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
此外,需要設置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和綜合使用國有資產和金融資本。
3.3 讓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真正發(fā)揮有效作用
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就是對領導干部有一個制約,這是經濟責任審計的本質問題,所以,從一定程度上說,讓經濟責任審計真正成為監(jiān)督和制約干部的手段,就要加入績效這個東西,有了績效,才能真正讓經濟責任審計發(fā)揮作用,否則,經濟責任審計只能是走形式,無法發(fā)揮它的全部作用。
各級組織部門要根據(jù)新形勢發(fā)展的要求和干部任用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堅持先免職、再審計、后任用的措施,在決定干部離任或有調整意向前,先免除其領導職務,再委托審計機關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形成之后,領導和組織和人事部門審計結果來參考和評估,決定是否對其繼續(xù)任用,當然這在現(xiàn)行體制內還是一個假設。但是,組織和人事部門要去思考,如果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對經濟責任尚不清楚或不研究不作為,沒有約束的行為,一律不認可,確保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到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也可以將經濟責任審計實踐之前任命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和干部任命前系統(tǒng)結合。對于在表面背后產生的經濟財務收支不平衡和無效率的經濟責任問題,應該全面地分析,得出問題的原因,誰的孩子誰抱走,屬于主管機關部門負責的,屬于所屬單位單位負責的,負責前任領導應當負責的,都應該有一筆清楚的賬,不可以籠統(tǒng)地歸咎于當前一任的領導。
篇10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
高校內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是新時期加強高校干部隊伍建設和監(jiān)督,正確評價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完善學校內控制度,促進干部廉潔勤政,并為組織人事部門考察和任用干部提供依據(jù)的重要舉措,是現(xiàn)階段高校干部管理和評價較為通行的做法。
一、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現(xiàn)狀
(一)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由來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始于20世紀90年代。1992年4月,原國家教委辦公廳印發(fā)了《國家教委直屬企業(yè)廠長經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試行辦法》,拉開了在教育系統(tǒng)內部進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序幕。1997年12月,原國家教委頒布了《高等學校有關行政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2000年9月,教育部頒布了《關于切實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通知》,對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至此,高校內部建立了領導干部離任必審的審計制度。
(二)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
依據(jù)現(xiàn)行的《教育系統(tǒng)內部審計準則》,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主要有:高等學校校長;高??倳嫀熁蛑鞴茇攧?、校辦產業(yè)、基本建設、后勤工作的副校長;高校機關行政處室負責人;院、系、所的主要行政負責人;附屬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校辦企業(yè)法人代表。目前,高校校長、副校長、總會計師的經濟責任審計主要由上級主管單位安排進行,審計規(guī)范覆蓋面廣,主要特點體現(xiàn)為上級單位委托審計。高校其他人員經濟責任審計主要由學校內部審計部門依據(jù)組織人事部門委托進行審計,主要特點體現(xiàn)為學校自主審計。
二、開展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意義
(一)開展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是組織部門考核和聘任干部的重要依據(jù)
按照現(xiàn)行《北京高等學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guī)定》第二條相關規(guī)定,審計結論和評價是考核、任用和評定干部的重要依據(jù)之一,并歸入干部檔案。依據(jù)上述規(guī)定,多數(shù)學校黨委要求在高校領導干部離職、換崗前,必須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在黨委會范圍內公開,作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據(jù)。
(二)開展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是加強高校內控制度建設的有效手段
在審計實踐中,經濟責任審計重點關注被審計部門的內控制度建設。審計過程中發(fā)現(xiàn),內控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執(zhí)行的部門,相關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普遍良好。另一方面,通過審計橫向比較,部分內控制度不健全的部門,依據(jù)經濟責任審計提出的審計意見進行整改,使相關部門的內控制度建設及執(zhí)行得到了有效加強。
(三)開展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是樹立經濟責任意識的重要途徑
審計實踐中存在以下兩種情況:一是部分高校領導干部在任職時,相關任職文件和考核制度中沒有明確其經濟責任是什么,致使他們任職后不清楚應該承擔什么經濟責任。二是部分領導干部長期從事教學科研工作,在部門管理過程中對財經制度不熟悉,執(zhí)行財經規(guī)章意識不強,致使相關管理責任沒有得到很好的執(zhí)行。通過經濟責任審計加強相關責任宣傳,強調財經制度、明確經濟責任,達到對領導干部普及財經知識的目的。
(四)做好單位自主經濟責任審計是確保在上級單位委托審計中取得好成績的重要前提
按照現(xiàn)行規(guī)定,高校校長離任前必須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結論是評價校長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重要依據(jù)。管理實踐中,校長將日常管理的經濟責任分解給各二級學院、職能處室和附屬單位的負責人,他們履行經濟責任的狀況,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高校校長經濟責任審計的結論。審計實踐中,上級單位委托對高校校長、副校長和總會計師進行的經濟責任審計,審計重點放在二級單位的內控制度建立和執(zhí)行情況上。因此,高校日常開展的自主經濟責任審計,將有效的監(jiān)督二級單位行政負責人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為上級單位委托審計充分做好前期準備工作,為學校領導掌握二級單位負責人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做到心中有數(shù)。
三、現(xiàn)階段開展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
(一)審計宣傳力度不夠,部分人員對經濟責任審計認識不到位
由于針對經濟責任審計宣傳工作尚不到位,部分被審計人員對經濟責任審計認識尚不到位,認為審計就是不信任,是來查錯糾弊的,在被審計過程中存在抵觸情緒。個別被審計部門行政負責人所在單位員工,仍存在被審計就是領導干部經濟上出問題了這樣的誤解。
(二)高校內設機構工作性質不同,行政負責人承擔的經濟責任差異較大。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對象所在部門工作性質差異較大,他們涉及二級學院、教務處、科技處、督導處、基礎部、思政部等教學科研單位;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財務處、資產處等行政處室;團委、學工部等學生管理部門,圖書館、信息中心等學校附屬單位,各類單位性質不同,部門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各有差異,在審計實踐中給經濟責任審計統(tǒng)一評價標準帶來困難。
(三)指導高校開展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具體操作規(guī)范的文件較少
教育部頒布了《高等學校有關行政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關于切實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領導干部經濟責任交接工作并將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作為交接內容的通知》等規(guī)章制度,中國內部審計協(xié)會于2009年下發(fā)了《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4號——高校內部審計》,各高校也相繼出臺了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guī)定,但以上制度主要是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程序、內容、人員配置等方面做出規(guī)定,內容較為宏觀,實務操作性不強。由于在審計實踐中,缺少必要的、統(tǒng)一的經濟責任量化考核指標,缺少統(tǒng)一的行政責任定性考核指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審計工作的深入開展。
(四)審計工作主要體現(xiàn)為財務審計,沒有發(fā)揮綜合評價作用
現(xiàn)階段經濟責任審計主要停留在財務審計階段,側重于財務收支的真實、合規(guī)、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審計內容與預算執(zhí)行審計重合度較高。審計過程中,對“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程序審計、預算執(zhí)行效益審計、內控制度執(zhí)行審計等涉及不深,影響了審計部門評價被審計人員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狀況的全面性。
(五)審計過程中部門配合有待進一步加強
經濟責任審計是單位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據(jù)之一,審計工作需要學校辦公室、組織部、審計處、紀檢監(jiān)察辦公室、財務處等多個部門配合。部分高校尚未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聯(lián)席會議制度,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尚未形成合力,沒有制定有計劃的經濟責任審計年度工作計劃。
(六)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風險防范意識不強
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由于采取了不適當?shù)膶徲嫵绦蚝头椒?,作出錯誤的審計結論,發(fā)表不適當?shù)膶徲嬕庖?,導致審計人員和審計組織承擔相關責任的風險。出現(xiàn)審計風險主要因素有:1.審計部門獨立性不足,人員力量薄弱,在很大程度上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流于形式,嚴重影響了審計工作質量;2.缺乏統(tǒng)一的審計評價標準;3.審計取證手段有限。此外,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包含被審計人員個人廉政情況評價,現(xiàn)階段經濟責任審計取證主要手段是賬面審計,個人廉政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xiàn)在賬外賬、小金庫、接受賄賂,以上這些現(xiàn)象很難從財務賬面上發(fā)現(xiàn),給審計評價帶來風險。
四、進一步做好經濟責任審計的建議
(一)分類建立經濟責任指標,加大審計宣傳力度
由于高校內部管理部門工作性質存在較大差異,審計部門需要會同組織人事、財務、資產等相關部門,針對不同部門的情況制定不同的經濟責任目標,并在任前明確告知并簽訂經濟責任履職責任書,讓相關領導干部更好的履行經濟責任。
審計人員在執(zhí)行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中,要加大對經濟責任審計宣傳力度,樹立審計服務理念,明確告知被審計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目的不是查錯糾弊,是對被審計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履行狀況的評價與認可,取得被審計人員和所在部門工作人員的理解與支持。
(二)完善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建設
完善的審計法規(guī)體系是規(guī)范做好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依據(jù),更是防范審計風險的重要支柱。為使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更加規(guī)范,更加有效的防范審計風險,各高校應根據(jù)2010年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規(guī)定》,結合學校自身特點和發(fā)展現(xiàn)狀,對原有相關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進行整合、修訂、完善,把經濟責任審計作為干部任期考核的常規(guī)內容,依照相關制度建立公開透明的審計程序。同時按照《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規(guī)定》要求,逐步探索公開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并將審計報告作為干部檔案管理資料進行存檔。
(三)加強經濟責任審計聯(lián)席會議制度形成審計合力
經濟責任審計是新時期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的重要工作抓手,工作涉及面廣,部門之間關聯(lián)度高,是一項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僅依靠審計部門的力量是不夠的。高校應按照2003年中央五部委聯(lián)合頒布的《中央五部委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lián)席會議制度》相關規(guī)定,與組織、人事、紀檢等相關部門組成經濟責任審計聯(lián)席會議,邀請教務、科研、財務、資產等相關部門參與協(xié)調,通過聯(lián)席會議加強部門之間的協(xié)調力度,即緊密配合又各司其職,形成審計合力。
(四)加強審計隊伍建設,樹立風險防范意識
加強和完善審計隊伍建設是完成各項審計工作的重要基礎,高校內部審計經過多年的發(fā)展,已經成為完善內控制度建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和制度保證。高校內部審計已經由財務合規(guī)性審計向管理審計、風險審計以及績效審計等深層次發(fā)展,這些都對審計工作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審計部門需要建立一支財務、基建、管理、風險防控等復合型人才隊伍,同時現(xiàn)有審計人員也要不斷加大學習力度,以適應審計業(yè)務不斷發(fā)展對審計人員提出的新要求。
加強審計風險控制是做好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保證,當前做好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風險防控主要分為以下三個階段:首先,在審前準備階段,要遵循法定審計程序逐步開展審計工作,制定審計方案,明確審計范圍、內容、重點和方法,合理配備審計人員實行分工責任制,實現(xiàn)審計人員專業(yè)特長和審計任務相匹配,從而降低審計風險。其次,在審計實施過程中,要加強與被審計人員的溝通取得被審計人員和所在單位的配合,堅持審計公告制度,公開審計信箱擴大審計信息收集渠道, 落實會計信息資料承諾制,有效的劃分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審計證據(jù)和審計工作底稿是得出審計結論的重要依據(jù),因此,正確運用審計取證手段獲得充分、有效的審計證據(jù),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可以有效的控制審計風險。最后,在形成審計報告和審計結果時要發(fā)揮審計聯(lián)席會議的作用,正確選用相關法律、規(guī)章制度,注意法律規(guī)章制度的針對性和一致性,對于審計報告要建立復核制度,落實相關責任,確保審計報告的正確性和一致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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